資源循環法的推力與拉力
- 5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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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文卿博士/台灣綠建築發展協會理事、再生綠建材產業推動聯盟召集人
📜 資源循環法正式上路_從「廢棄物管理」走向「資源循環」
立法院三讀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
政策思維由過去著重管制、防弊的「廢棄物管理」,轉型為創造資源價值與經濟效益的「資源循環」
目標是將廢棄物視為可再利用的資源,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 循環經濟需要「推力」與「拉力」並行
🚀 推力:資源循環與再生利用
從源頭管理做起
將廢棄物透過回收、再生及再利用技術轉換為資源
提升物質循環利用率,減少資源浪費
🛒 拉力:市場需求與經濟價值
再生資源需能轉化為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
創造產業應用與商業價值,才能形成完整循環經濟
環境部推動擴大綠色採購及跨部會合作,以強化市場需求
⚠️ 社會認知仍是推動資源循環的重要阻礙
部分民眾與機關仍認為再生產品品質較差
擔心再生材料可能影響健康與環境安全
誤以為使用回收材料產品成本一定較低
忽略回收、分選、處理及再製過程皆需投入成本
💡 關鍵挑戰:若市場對再生產品缺乏信心,將削弱資源循環的「拉力」,甚至形成推動阻力。
🏗️ 法規限制有待突破
以營建產業為例:
煤灰、爐石粉等回收材料可部分取代水泥
能有效降低碳排放並維持良好抗壓強度
高比例使用回收料的混凝土可稱為「綠混凝土」
目前困境:
公共工程採購仍存在部分限制
工程規範要求混凝土膠結料中水泥比例不得低於50%,影響回收材料應用空間。
⚖️ 建立公平使用原則
品質與安全標準的管理有其必要性
但只要符合規範,資源循環產品不應受到額外限制
應以一致標準看待再生材料與原生材料
避免對循環產品產生制度性歧視
🏅 標章驗證是建立信任的關鍵
建立嚴謹的品質驗證制度
確保資源循環產品的品質、安全及性能
提升消費者與產業使用信心
成為循環經濟長期發展的重要基礎
⭐ 核心結論
📌 資源循環推動法的核心精神,在於透過「推力(資源再生)」與「拉力(市場需求)」雙軌並進,搭配法規鬆綁、公平競爭環境及完善標章驗證制度,讓廢棄物真正成為資源,進而創造環境效益與經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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