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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惹議 環保業者:科學檢視不應污名化

  • 陳文卿
  • 2021年9月2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近日媒體報導有環保團體,對於垃圾焚化爐產生的底渣所製造的「再生粒料」被「棄置」在農牧用地上,大力抨擊環保機關放水。認為這些焚化底渣可能會污染農地,甚至使種植的農作物不能食用,其實這是過度誇大其辭的指控。

有些人看到一些菇寮、農舍等的地面,被鋪設了利用焚化底渣產製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乃直覺認為焚化底渣含有重金屬對農地有污染之虞。然而如果深入去了解焚化底渣再利用過程,就知道這些光憑直覺認定是違反科學的。

混淆「總量」與「溶出」產生重金屬疑慮

焚化底渣再利用時,從原料的檢驗,到生產製程篩分,以及最終的粒料產品品質,皆必須經過層層的檢驗把關,然後還要符合限制指定用途。部分環保團體人士擔心的重金屬含量的問題,顯然是將「總量」與「溶出」混為一談。

大家手頭上拿的50元、10元的硬幣,都含有銅、鎳等重金屬。門把、汽機車的外殼更都含有鉻、鋅等金屬,可是不會有人擔心造成環境污染或影響健康,因為這些重金屬不會溶出到自然界中。

掩埋場空間有限,只有再利用一途

而如前所述,焚化底渣要拿來再利用,除戴奧辛必須低於限值外,更必須通過在強酸條件下的重金屬溶出試驗(TCLP)。之後再經篩選後的再生粒料,才可以拿來再利用。使用時也不是將粒料直接鋪設上去,而是與水泥拌合成混凝土,基本上是被固化住了。這是所謂的低強度控制性混凝土(CLSM),但因強度不足不宜使用在建築結構體上,因此管溝、鋪面回填是最佳去處。

全台目前有24座焚化爐,每年產生近90萬公噸底渣,不能再送到空間有限的掩埋場去,只有再利用一途。如果不讓這些已建立良好管制措施的再生粒料有順暢的使用途徑,但焚化底渣又每天源源不絕產生,就只能找地方堆置了,此顯非正途。因此將其轉換成再生粒料提供工程使用,是全世界最普遍的再利用方式。

應嚴格檢視用途,但不宜過度渲染

除焚化底渣之外,鋼鐵廠產生的鋼碴,包括轉爐石、氧化碴、還原碴等,合計每年約高達300萬噸,都必須製成再生粒料,之後可作為道路、公共工程填方、綠混凝土或各種再生綠建材。當然,這些再生材料都必須符合品質標準,並進一步可申請取得綠建材標章,這是循環經濟最重要的基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成立「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跨部會推動小組」,就是為加強各種再生粒料的去化。大家可以嚴謹的科學角度來檢視再生粒料之品質是否符合工程用途之規範,但卻不宜過度渲染甚至將其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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